一、直升生工作领导小组:
组 长: 吴瑞杰
副组长: 姚胜荣、吕 波
成 员: 谷茗 王劲 冯思思
二、直升条件
1.热爱祖国,自觉遵守小学生行为规范和准则,品行优良,身心健康,素质优异,各学期综合表现等第为A。
2.五年级下学期、六年级上学期各科成绩均A或B。
3.被本校录取的直升生不得参加其他学校的初中招生报名。
三、录取办法
1.温州市少年美术学校直升生方案公示。
2.请符合条件的学生于4月13日前将申请表(附件1)上报教学研究处,4月15日进行专业校测。
3.按照以下综合素养成绩汇总排名,录取不超过报名人数的40%。
综合成绩=(五下文化素养+六上文化素养)60%+(五下专业素养+六上专业素养)20%+六下专业校测成绩20%
4. 学校直升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综合成绩对候选学生进行录取,确定直升生名单并张榜公示3天,接受教师、学生、家长监督。监督电话:55595868,55595909。
5. 公示无异议后,与学校签订《入学协议》。
四、其他说明
1.已确定为直升生直接录取,不再参加当年本校招生考试。
2.初中确定不在本校就读的学生无需报名参加直升生专业考试。
五、录取细则
1、综合成绩=(五下文化素养+六上文化素养)(折算成满分100分)×60%+(五下专业素养+六上专业素养)(折算成满分100分)×20%+六下专业校测成绩(折算成满分100分)×20%。
2、男生、女生的录取人数均不低于报名人数的20%。
3、录取人数不超过报名人数的40%,如有同分(小数点保留一位),一并录取。
温州市少年美术学校
2023年4月10日